國際特赦組織2010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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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總論:歐洲/中亞
「我夢想安寧地和女兒生活在一個地方,成為祖母並愛護孫兒,但我仍有任務要完成… 這是宣戰,我們不得不為正義而戰,我們不能放棄。」
納塔麗婭.埃斯泰米羅瓦(Natalia Estemirova)在2009年對國際特赦組織說。此前她的朋友及同為人權捍衛者的斯塔尼斯拉夫•馬克羅夫(Stanislav Markelov)遭到謀殺。
7月一天早晨的8點30分,在車臣首府格羅茲尼,人權捍衛者先驅納塔麗婭•埃斯泰米羅瓦在街頭被拖進一輛在那裏等候的汽車,她向目擊者呼喊她被綁架。當天晚些時候,人們發現她那帶有槍傷的屍體被丟棄在鄰近的俄羅斯印古什共和國。
就許多方面來說,這也是一起悲劇:她一人撫養長大的15歲女兒失去了母親;車臣人民失去了一個試圖紀錄他們所遭侵害和不公的執著和勇敢聲音;俄羅斯國內外的公民社會失去了一名為人權獲得尊重而鬥爭的珍貴夥伴。她是另一名為他人討回公道而勇敢面對死亡威脅和恐嚇的活動人士,如果俄羅斯的法律體系再次無法追究死亡責任,這一悲劇就註定會重複發生。
可悲的是,這並非個別事件。在歐洲和中亞各地,一些政府未能履行保護人權捍衛者的責任,並繼續鎮壓那些試圖公佈侵害行為、陳述非主流觀點或持有不同信念的人。許多政府採取鎮壓措施,或利用國際社會似乎無動於衷的情況,來避免追究責任。他們繼續損害人權,躲避應負的義務,並缺乏政治意願來處理關鍵性的侵害事件。
反恐和安全
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是非常規引渡情況。歐洲國家參與了中央情報局自2001年以來在全球操作的非常規引渡和秘密拘留計畫,這早已為外界所知。雖然一些國家政府反復否認和故意混淆視聽,我們現在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他們的參與。
但就這些侵犯人權行為,大多數政府仍然沒有在國家層面或通過歐洲機構來爭取有效和透明的問責。即使他們已採取一些措施,但仍不令人滿意。德國議會在2009年7月結束了關於該國參與非常規引渡行動的調查,但免除了所有德國國家代理人的責任,而有力證據表明情況並非如此。一家德國法院此前對13名中央情報局特工簽發了逮捕令,因為他們參與了對卡利德.阿爾瑪斯裏(Khalid al-Masri)的非常規引渡 ,但政府拒絕轉交這些逮捕令。波蘭據稱有一所秘密監獄,對其的調查終於在2008年開始,但調查方法、證據和結果仍然保密。羅馬尼亞等其他據報牽涉此類侵害事件的歐洲國家,在追究責任方面做的甚至更少。
歐洲人權法院裁決,不能將恐怖主義嫌犯送回到他們可能遭受酷刑的國家,但一些歐洲國家無視該裁決。歐洲人權法院在2月裁決,義大利將薩米.本.凱麥斯.埃西德(Sami Ben Khemais Essid)遣送到突尼斯的做法違反了「禁止遣返原則」。8月,義大利將阿裏.本.薩希.圖米(Ali ben Sassi Toumi)送回到突尼斯,他在那裏與外界隔離地關押了8天。
但歐洲在問責方面有一些進展。11月,一家義大利法院判決22名中央情報局特工、1名美國軍官和兩名義大利特工有罪,因為他們參與了對阿布.奧馬(Abu Omar)的綁架和非常規引渡。奧馬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於義大利街頭遭到綁架,然後經德國被非法轉移到埃及,他說他在那裏遭受了酷刑。要起訴參與者,是困難重重的,因為國家安全往往成為檢察官難以獲取證據的障礙。12月,立陶宛議會的一個委員會得出結論,中央情報局曾在該國建有一所秘密拘留設施,這是歐洲國家政府首次承認其領土上存在秘密「黑獄」。該委員會發現,立陶宛國家安全部的官員曾協助修建該設施,而且知道中央情報局的飛機未經邊境檢查就降落,但他們沒有將此事通知總統或總理,這令人擔心情報和安全機構缺乏監督,在其他國家也有這樣的擔憂。
在其他方面,政府對安全的考慮要優先于人權,結果導致兩者都受到損害。烏茲別克的保安部隊通過幾輪任意拘留行動,抓捕了許多涉嫌參與被禁的伊斯蘭政黨和被控在全國開展襲擊的武裝團體的人及其親屬。在被拘留者中,有些男人和婦女去過未經登記的清真寺,有的跟隨獨立的伊瑪目學習,有的曾在國外旅行或學習,或者有生活在國外或被懷疑和被禁的伊斯蘭團體有關的親屬。許多人據信在未受到指控和審判的情況下遭到長期拘留,還有關於酷刑的報告。在哈薩克斯坦,保安部隊繼續用反恐行動來打擊那些被認為威脅國家和區域安全的少數群體。尤其受到影響的群體是來自烏茲別克的尋求庇護者和難民,以及哈薩克斯坦未經登記或被禁的伊斯蘭團體或政黨成員,或被懷疑是成員的人。車臣更完全沒有維護法治和處理逍遙法外現象的政治意願,這繼續導致整個俄羅斯北高加索地區的不穩定局勢。
武裝反對派團體繼續在該區域的某些地方造成死亡和毀壞,包括北高加索地區、西班牙、希臘和土耳其。
移動人口
真正的安全威脅,或感覺上的威脅,也繼續在其他方面引起辯論,這為民粹主義言論提供了養分,特別是關於移民和排斥「他者」的言論。
對於大規模和複雜的非正規移民流動帶來的挑戰,歐洲國家通常的反應是予以鎮壓。這形成持久的侵犯人權模式,有關做法是國家攔截、拘留和驅逐外國公民,包括那些尋求國際保護的人。例如在5月,地中海三艘船上數百名移民和尋求庇護者的生命安危受到威脅,因為義大利和馬爾他當局就他們回應海事呼救的義務發生爭吵,義大利政府然後未經評估船上人員的保護需求,就作出了前所未有的決定,將他們送到利比亞,而利比亞沒有任何有效的庇護處理程式。
土耳其和烏克蘭等其他國家,也將難民和尋求庇護者強行遣返回他們可能會遭受嚴重人權侵犯的國家。
在希臘和土耳其的尋求避難者,也在尋求幫助時面臨障礙,他們可能遭到非法拘留或被驅逐,因為那裏沒有公平的庇護程式,或者因為他們無法得到必要的指引和法律支持來提出申請。希臘和馬爾他等許多國家還經常拘留移民和尋求庇護者,拘留條件則不符合標準。
在該區域各地,數十萬人仍因前南斯拉夫和蘇聯解體後發生的衝突而流離失所,他們經常因為自己的法律地位問題而無法返回家園,並在行使財產保有權等權利方面受到歧視。與他們狀況相似的是,在2008年俄羅斯和格魯吉亞發生衝突後,約有2萬6千人仍無法返回家園。
歧視
許多國家的種族主義和不寬容氣氛加劇了移民遭受的虐待,並促使他們和其他邊緣群體遭到社會排斥,限制他們獲取服務、參與政府和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在2009年,有關經濟下滑的擔憂加劇了這種邊緣化,公共場合的種族主義和仇恨言論在許多國家急劇增加。瑞士選民在11月投票支持對修建清真寺尖塔的憲法禁令,這個例子表明了那些將權利變為特權的民粹主義舉動的危險。
許多尋求庇護者和移民在服務和就業方面受到歧視和排斥,他們經常處於極度貧困的境地。義大利的新法規設立了「非正規移民」的刑事罪名,作為該國安全舉措的一部分。許多人擔心新法律會阻止非正規移民獲取教育和醫療、以及執法人員的保護,因為這些移民會害怕被報告給員警。考慮到現有刑法規定公務人員(例如教師或地方政府雇員,包括那些負責簽發身份證的人)有義務向員警或司法當局報告所有犯罪行為,這種情況尤其可能發生。在英國,數十萬庇護申請被駁回的人生活貧困,在獲取免費醫療方面面臨嚴重限制,其中大多數人依靠他人救助,而他們無法離開英國的問題經常是其控制能力之外的事。在德國,非正規移民及其子女只能有限地獲取醫療和教育,在勞動權利遭受侵犯時只能得到有限的司法補救。
意義最為深遠的例子之一是羅姆人遭受的有系統歧視。他們仍基本被排斥在公共生活之外。羅姆人家庭經常無法完整地享有住房、教育、就業和保健途徑。在科索沃等地,其中一個因素是他們缺乏個人證件來登記住址和身份。教育是脫離貧困和邊緣化惡性循環的途徑之一,但在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等國,許多羅姆人兒童被剝奪了這個途徑,他們繼續被安置在低於標準和遭受隔離的班級或學校。對他們的成見以及身體和文化的隔離,損害了他們的未來前景。在義大利、塞爾維亞和馬其頓等國,對羅姆人的非法強制搬遷使他們更加陷於貧困。在許多地方,羅姆人面臨越來越明顯的公眾敵意。匈牙利員警將一個特別工作組的警力增加到120人,來調查一系列針對羅姆人社區的襲擊,包括謀殺,而此前人們廣泛擔心起初的調查沒有效果。
一些國家繼續製造對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的不寬容氣氛,使他們的聲音更難以被聽到,也更難保護他們的權利。8月,立陶宛議會頒佈了一項具有爭議性的法律,該法律使對同性戀的恐懼制度化,並可用來禁止有關同性戀的任何合法討論,阻礙人權捍衛者的工作,並進一步使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蒙上汙名。在土耳其,法律和做法上基於人們性取向和性別的歧視繼續存在。5名變性婦女遭謀殺,其中只有一起案子有定罪。白俄羅斯有20人申請舉行小型公共活動,來使人們更瞭解有關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的問題,但申請被當局拒絕。當局的藉口是申請未包含當地員警部門、醫療診所和垃圾清潔機構的合同副本,這些合同應包含確保公共秩序、安全及活動後的清潔工作的開銷。
歐盟成員國繼續阻撓頒佈一項有關禁止歧視的新區域指令,該指令會彌補法律保護的漏洞,物件是在工作外因殘疾、信仰、宗教、性取向和年齡而遭受歧視的人。
鎮壓異議者
在該區域許多地方,由於言論、結社和宗教自由仍遭攻擊,令自由的聲音和公民社會變得弱小。
仗義執言的人仍面臨很大危險。在俄羅斯,人權捍衛者、記者和反對派活動人士被殺害、毆打或收到死亡威脅。在塞爾維亞和克羅地亞,當局未能保護那些把戰爭罪、轉型正義、腐敗和有組織犯罪問題曝光的人,塞爾維亞的婦女人權捍衛者和克羅地亞的記者,遭受持續的恐嚇和襲擊。記錄和報告據稱已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是合法工作,但土耳其的人權捍衛者因這樣做而遭起訴。持有異議觀點在該國的下場是遭遇刑事起訴和恐嚇。
獨立記者在亞塞拜然等地區受到騷擾和監禁,他們在亞美尼亞和吉爾吉斯等地遭到身份不明的人襲擊,有時甚至是致命的。塔吉克斯坦的獨立報紙和記者繼續因批評政府而面臨刑事與民事訴訟,導致媒體進行自我審查。在土庫曼斯坦,所有的印刷和電子媒體仍受國家控制,當局繼續封堵異議人士和反對派流亡成員的網站。在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記者與人權捍衛者面對的騷擾也越來越多。
白俄羅斯禁止公眾活動,還拘留示威者。公民社會組織在登記時面臨許多障礙,而未經登記的組織所進行的任何活動是刑事罪行。莫爾達瓦儘管在2008年頒佈了一項有關集會的法律,其性質比以前有改進,但員警和地方當局仍通過禁止示威、採取限制措施和拘留和平示威者,來不正當地限制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
在許多地區,宗教和信仰自由的空間進一步收縮。例如在烏茲別克,宗教社區繼續受到政府的嚴格控制,其宗教自由權利受限。受影響最大的是未經登記團體的成員,例如基督教福音派會眾和在不受國家控制的清真寺參拜的穆斯林。塔吉克斯坦當局繼續不經解釋就關閉、沒收和摧毀穆斯林與基督徒參拜的場所。在亞美尼亞,約70名耶和華見證人在監獄服刑,因為他們以良心為由而拒服義務兵役。
衝突後的逍遙法外現象
對於前南斯拉夫領土上1990年代戰爭期間發生的罪行,雖然在打擊逍遙法外現象方面有一些進展,但國家法院的努力不足,這意味著許多犯有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的人繼續逍遙法外。例如,波黑所有法院對證人的支持和保護措施都不足,這意味著在有些案件中,受害者無法討回公道,其中包括在戰爭罪中受到性暴力侵害的倖存者。
歐盟委任的一個國際調查團作出報告,確認格魯吉亞、俄羅斯和南奧塞梯部隊在2008年的戰爭中違反了國際人權和人道法律,並呼籲衝突各方處理戰爭的後果,但沒有任何方面對這些違法行為展開全面的調查。
但對很多人來說,追究責任的道路依然漫長,這包括那些等待國際社會為其彰顯公正的人。2007年,在科索沃和聯合國一起工作的羅馬尼亞部隊殺死了兩名男子。聯合國的內部調查發現,部隊因不當使用橡皮子彈而導致死亡,並認為他們須對事件負責,但羅馬尼亞當局未有回應調查結果。3月,聯合國駐科索沃特別代表以安全為由,拒絕允許對聯合國部隊未能將羅馬尼亞警隊成員繩之以法一事舉行公開聽證。
酷刑和其他虐待
酷刑和其他虐待現象經常因種族主義和歧視而惡化,並經常被用來逼供,受害者則經常因司法體系不追究肇事者的責任而無法討回公道。問責的障礙包括:缺乏立即聯繫律師的途徑,檢察官未能積極進行調查,受害者擔心報復,被定罪的員警所受的處罰很輕,以及沒有資源充分的獨立體系來監督申訴並調查員警嚴重瀆職的行為。這種情況在希臘、法國、莫爾達瓦、俄羅斯、西班牙、土耳其和烏茲別克等國仍然存在。
一些人雖然獲得有限的補救,但爭取的過程十分漫長。歐洲人權法院法官在6月作出一致判決,謝爾蓋.格古洛夫(Sergei Gurgurov )於2005年在莫爾達瓦遭受了酷刑。一個月後,莫爾達瓦檢察總長辦公室開始刑事調查,而格古洛夫幾乎在4年前就首次稱員警對他實施了酷刑。對於以前提出進行刑事調查的所有要求,檢察總長辦公室的回復都是他的傷情是他自己造成的,而不是他所說的是由員警的酷刑所致。
暴力對待婦女及女童
在該區域各地的所有年齡層和社會群體中,暴力對待婦女和女童仍廣泛存在。但只有一小部分婦女正式報告這種虐待。她們因擔心施虐的配偶報復、認為會給家庭帶來「恥辱」,或由於經濟保障的原因,而不敢報告。在大多數情況下,施虐者逍遙法外的現象十分普遍,意味著她們知道報告幾乎沒有用處。
根深蒂固的社會態度,以及2009年該區域許多地方的傳統言論回潮,導致給予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護措施嚴重不足。在塔吉克斯坦,像庇護所和適當的替代住房等保護服務幾乎不存在。早婚和未經登記的婚姻,以及綴學率的上升,令那裏的婦女和女童更易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土耳其的法律規定應在每5萬人口中設立一個庇護所,但該國庇護所的數量遠低於這個標準。莫斯科的人口超過1千萬,但只有一個庇護所,裏面只有10名婦女。
婦女經常失去信心,她們不認為有關當局會把虐待當作犯罪而不是私事來處理,正式的報案率因而極低。由於信心缺乏問題未有解決,不僅個案難以得到公正結果,而且整個社會都難以處理此類虐待,因為虐待問題的程度和性質被掩蓋了。
某些群體仍尤其容易遭受各種侵害婦女的暴力。例如在西班牙,女性移民繼續在獲取司法和專門服務方面面對額外困難。在波黑,遭受性暴力戰爭罪的倖存者仍被剝奪經濟和社會權利,也無法得到適當補償來重建自己的生活。許多人還無法找到工作,因為戰爭期間的經歷仍對她們的身心有所影響。
死刑
在一個持續的積極趨勢下,俄羅斯憲法法院於11月裁決,延長一項已為期10年的處決暫停令,並建議徹底廢除死刑,還稱徹底廢除死刑的趨勢不可逆轉。白俄羅斯設立了一個議會工作組,來審議暫停處決的問題。但法官繼續在保密的程式下作出死刑判決 ,不告知犯人及其親屬處決的日期,屍體不交給親屬,他們也不知道安葬地點。令問題更為嚴重的是,白俄羅斯的刑事司法體系具有缺陷,有可信證據表明酷刑和其他虐待被用來逼供,被判有罪的犯人也沒有接觸有效上訴機制的途徑。
結論
歐洲具有世界其他地區無可比擬的區域性人權構架,還享有人權衛士的盛譽,但可悲的是,歐洲境內許多人所得到的人權保護現狀並非言辭描述的那樣美妙。
歐洲要履行其義務,2009年就出現了一個明顯的機會,那就是歐盟《里斯本條約》生效。這為加強人權和基本自由提供了新的可能性:《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現在對歐盟機構和成員國(三個國家除外)具有約束力,這使歐盟能夠加入《歐洲人權公約》。
雖然這是人權構架中另一項令人欣喜的部分,但國家層面的執行問題仍然存在。該區域的各國負有首要義務,來確保其境內的所有人都享有國際社會保證的全部人權。過去的經驗顯示許多國家未能履行該義務,但也不缺乏不顧個人利益的勇者挺身而出,向肇事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