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2010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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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總論:中東/北非

「他們給我看一張複印紙,上面寫著:『自從選舉之後,有人想製造混亂和動盪。人們要求迅速採取行動…來指認組織者和同謀者。』我覺得這很奇怪。我問道:『這和我有什麼關係?』他們解釋說這是一份一般扣押令。然後他們把我帶到車上。」

伊朗的人權捍衛者西瓦•納紮爾•阿哈裏(Shiva Nazar Ahari)講述她在6月14日被情報部人員逮捕的情況。

以色列對加沙地區的空襲為2009年揭開了序幕,22天的衝突導致數百名巴勒斯坦平民喪生,2009年終結時,伊朗發生的鎮壓日益嚴厲,數千名示威者再度走上街頭,抗議總統選舉具爭議性的結果和異議聲音在事後遭到殘酷鎮壓。

這兩起事件以不同方式顯示,如果要結束長久以來侵犯人權的惡性循環,就需要追究責任。這些事件還顯示了實現這種問責過程中面臨的障礙。在加沙衝突之後,聯合國的權威性調查發現,衝突雙方(以色列和哈馬斯)犯下了戰爭罪,可能還犯下危害人類罪,聯合國要求他們進行可信的調查,並追究犯罪者的責任,但截止年底,衝突雙方都沒有採取有效步驟來開展調查。

對於伊朗被拘留者據稱遭受強姦和其他酷刑,伊朗當局似乎更熱衷於掩蓋真相,而不是進行調查。他們還試圖將其部隊殺人的責任轉移到那些勇於大聲反對他們的人身上,而不是履行國際法規定的義務,來適當地調查侵犯人權行為並追究責任。侵害行為是他們策劃的,所以他們有許多事需要隱藏。

加沙和伊朗的事件還強烈顯示,中東和北非各地有數百萬人繼續面臨不安全的局勢。像往年一樣,政治、宗教和民族隔閡,在2009年仍根深蒂固,造成不寬容、不公正和暴力衝突局面,而那些為人權仗義執言或呼籲改革的人經常面臨危險。在2009年,這些隔閡和緊張局勢還因外國與該區域的牽涉,尤其是外國軍隊的存在,以及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而加劇。

衝突和不安全局面

年初在加沙和以色列南部地區的短暫激烈衝突中,衝突雙方都全然無視平民的生命,因此大部分死傷者都是平民。在伊拉克,那些試圖在混亂局世中繼續日常生活的平民,在衝突肆虐全國大部份地區的情況下承受打擊。整體而言,伊拉克2009年的死亡人數比前些年下降,但仍有許多平民喪生。許多人是死於巴格達和其他城市的炸彈爆炸,身份不明的武裝團體似乎經常以儘量殺傷平民和挑動宗派仇殺為目標。其他人遭到武裝民兵的綁架和謀殺,這些民兵和伊拉克議會中的政黨有關。

在葉門,也有成千上萬的平民流離失所,人數在2009年末接近20萬。由於政府軍和一個在2004年被殺的什葉少數派教士的追隨者展開更為激烈的交戰,還有數量不明的人喪生。在北部薩達省(Sa’da )的衝突蔓延到鄰國沙烏地阿拉伯,沙特部隊也和什葉派叛軍發生衝突。同時,葉門政府日益採用鎮壓手段來試圖遏制南部越來越嚴重的動盪和抗議,那些抗議是針對該國日益惡化的經濟下據稱發生的歧視。

在阿爾及利亞和埃及等國,武裝團體的襲擊致使平民喪生,有的武裝團體似乎和「基地」組織結盟。此類襲擊和隨後往往會逮捕嫌犯,加劇了該區域的不安全氣氛,也顯示政府傾向於依靠鎮壓和侵犯人權行為來對付反對行動,包括和平的反對行動,而不是從根本上來處理政治、經濟或社會積怨。

鎮壓異議者

如果這些是最為極端的現象的話,該區域無處不在的的政治不安局勢,還通過政府對和平的批評和異議都不寬容的態度表現出來。在利比亞、沙烏地阿拉伯和敘利亞等國,極權政府幾乎不允許任何自由言論或獨立政治活動的空間。利比亞稍微出現了一些開放,國際特赦組織在5年來首次獲准訪問該國,但言論、結社和集會自由權利仍遭到嚴重限制。

在埃及,穆斯林兄弟會的領袖于2008年被一家軍事法院判處徒刑,而且判決已得到確認。他們都是平民,審判也是不公正的。該組織雖然被官方禁止,但受到廣泛支持,其成員和支持者繼續遭到騷擾和拘留。在西岸地區,法塔赫領導的巴勒斯坦當局鎮壓哈馬斯的支持者;在加沙,實際上掌權的哈馬斯當局打擊法塔赫的支持者 — 在這兩個地區,被拘留者都遭受酷刑和其他虐待,旁觀者在兩派交火中死傷。

摩洛哥當局對西撒哈拉的獨立倡議者和人權捍衛者日益不寬容,摩洛哥自1975年開始管理該地區。11月,他們採取迅速行動將阿米娜圖•海達(Aminatou Haidar)驅逐到加那利群島,稱她放棄了自己的國籍。她為保護自己的人權而不顧生命安危,絕食了一個月。面對越來越大的國際壓力,摩洛哥當局做出讓步,允許她回到阿尤恩(Laayoune)的家中。

在許多國家,那些勇於質疑政府政策或批評政府人權紀錄的人,仍可能被稱作國家敵人,並遭到拘留或判刑。

在敘利亞,人權律師穆罕納德•阿爾哈桑尼(Muhannad al-Hassani)在7月被捕,他可能因揭露一所特別法院的缺陷而被判處15年徒刑,那家臭名昭著的法院專門審判政治嫌犯。官方的律師協會禁止他從業。老資格的政治活動人士和律師海薩姆•阿爾馬勒(Haytham al-Maleh)儘管有78歲的高齡,也可能因其在電視訪談中的評論而被判處15年徒刑。

有些人甚至付出了生命代價:在利比亞,長期批評政府的人士法希•埃爾加米(Fathi el-Jahmi)在被拘留了5年多後,在死亡已迫在眉睫之際才被飛機送到約旦接受治療,但為時以晚,他在兩周後去世。

言論自由和媒體

在該區域的大多數國家,媒體受到嚴格控制。編輯和記者不得不根據成文和不成文的規則工作,避免談及被認為是禁忌的話題,這包括對執政者及其家人和圈子的批評,官方的腐敗或掌權者其他濫用權力的行為。如果不這樣做,他們就會遭到騷擾、逮捕或以誹謗罪名被刑事起訴。受到這樣待遇的不僅是主流媒體。例如在埃及和敘利亞,一些博客作者因為自己的文章而被當局拘留和判刑,在該區域各地,國家當局封堵那些他們認為損害其利益的評論或資訊的互聯網站。在伊朗,當局於6月的總統選舉之後在這方面採取了極端措施,他們切斷電話和電子郵件聯繫,試圖阻止真相浮現,特別是那些用手機拍下的照片的出現,這些照片顯示了兇暴的准軍事團體伊斯蘭武裝力量動員隊(Basij)和其他政府打手對示威者的暴力襲擊。

在突尼斯,當局用捏造的罪名起訴一些批評人士,同時還操縱媒體詆毀其他批評人士。法律沒有保護遭打擊的人。在該國主要的記者工會要求媒體獲得更大自由之後,工會領袖被免職,接任的新委員會然後公開倡議總統再次參選,以取得前所未有的第五屆任期。雖然突尼斯政府試圖在國際上宣揚其尊重權利的形象,但人權捍衛者仍遭受當局持續的騷擾、嚴密的監視和其他侵權行為。

公共安全方面的擔憂

在埃及和敘利亞,當局繼續實行幾十年之久的緊急狀態,這使他們的安全員警具有極大的權力來逮捕和拘留嫌犯,並對他們進行與外界隔絕的關押,關押條件助長了酷刑和其他虐待與侵害的發生。以色列則繼續對自1967年佔領西岸和加沙地帶的巴勒斯坦人實行軍事法律。

在該區域各地,政府允許保安部隊以維護國家安全和保護公眾免遭威脅為名,而具有極大的行動自由,而這些部隊經常被用於實現黨派的政治利益,並在要求更大的開放、自由選舉和政治變革的呼聲面前為權力壟斷護航。

這導致酷刑和其他虐待仍在該地區一直存在,肇事者則逍遙法外。在該區域各地,政治嫌犯通常都遭到與外界隔絕的拘留,拘留時間經常長達數周或數月,拘留地點是秘密監獄,他們在那裏遭受酷刑和虐待,被要求「供述」和他們有聯繫的其他人的名字,從而使那些人也面臨危險,或被要求成為線人,有時酷刑目的就是恐嚇他們。然後,許多此類被拘留者受審,審案的法院經常是程式違反國際公正審判標準的特別法院,法院通常無視他們有關酷刑的申訴,並以刑訊逼供取得的「供詞」為基礎給他們判罪。

伊朗當局用一系列做戲的審判,來懲罰那些被控領導群眾抗議總統選舉官方結果的人,這令人回想起20世紀某些最為專制的極權政府進行過的審判。沙烏地阿拉伯政府宣佈,有300多人因和恐怖主義有關的罪名而被判刑,但沒有透露審判的詳情,審判是秘密進行的,不准外界觀察人士旁聽,而且似乎甚至不准被告律師參與。據稱一人被判處死刑,其他被告被判的刑期最長達30年。

該區域幾個國家繼續廣泛地使用死刑,理由是伊斯蘭教法要求這樣做,以及死刑會防止犯罪並保障公眾安全;在其他一些國家,當局沒有執行處決。執行處決的主要國家是伊朗、伊拉克和沙烏地阿拉伯,處決的數量都很多,而且處決前的法律程式經常未能符合公正審判的國際標準。此外,伊朗處決的人包括少年犯,他們被判死刑的罪行是在未滿18歲時犯下的。與此相反的是,阿爾及利亞、黎巴嫩、摩洛哥和突尼斯等國當局雖然繼續作出死刑判決,但近年來實際上一直暫停執行處決,這反映了終止處決的國際趨勢日益強大。

經濟方面的擔憂 – 住房和生計

雖然美國新政府為恢復中東的和平進程而採取行動,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之間的分歧在2009年進一步加深。這不僅是由於「鑄鉛行動」造成的死亡和摧毀,也是由於以色列對加沙地帶毫不放鬆的封鎖的影響。自2007年6月開始的封鎖繼續切斷150多萬巴勒斯坦人與外部世界的聯繫,把他們隔離在擁擠的加沙地區,並嚴重限制了必備商品和生活用品的進口。這毫無必要地加深了加沙居民已經遭受的苦難,嚴重限制了他們獲取醫療和教育的途徑,並摧毀了產業和生計。封鎖的表面目的是防止巴勒斯坦武裝團體向以色列發射火箭彈,但實際上是對加沙全體居民進行集體懲罰的暴行。毫不令人奇怪的是,受打擊最大的不是對發射火箭彈負責的武裝民兵,而是最易遭受侵害的人– 兒童、老人、無家可歸者和病人,包括那些需要在加沙之外得到治療的人。

加沙的封鎖和以色列在西岸的政策,包括摧毀房屋、設置路障和限制移動,都促成了巴勒斯坦人的貧困,這如同是策劃達到的結果。在該區域的其他地方,數百萬人生活在非正規的定居點,即貧民窟,他們遭受不同程度的貧困。例如在大開羅地區,許多人住在被埃及當局劃定為「不安全」的地方,因為這些地方一直受到岩石突然墜落的威脅,或者這些地方附近有高壓線。居民可能會在未經適當協商的情況下被強制搬遷。2008年的一起岩石塌方致命事件導致100多人喪生,隨後被重新安置的人投訴新住宅沒有保有權的保障。

歧視

在該區域各地,婦女和女童繼續面臨法律和其他方面的歧視,並被剝奪得到教育、健康和政治參與等權利的機會。在大多數國家,有關家庭和個人地位的法律使婦女在繼承權、離婚和對子女的監護權方面處於比男子更低的地位,導致她們無法得到充分保護,來免遭家庭暴力或由於她們的性別而發生的暴力。伊拉克、約旦和敘利亞等國保留的法律規定,如果對婦女施加暴力的男子被認為是在「一怒之下」犯的罪,或是為了維護家庭的「榮譽」,他就可能不受懲罰或只受到最低程度的懲罰;在敘利亞,7月頒佈的一份總統令規定,以此類理由殺死或傷害婦女親屬的男子應至少被判處2年徒刑,這是一個進步。約旦、巴勒斯坦當局控制地區和敘利亞據報發生了對婦女的所謂榮譽謀殺。在伊拉克,婦女因未遵守嚴格的道德準則而遭到襲擊和威脅,女性被拘留者告訴一個議會委員會,她們在被拘留時遭到強姦。在伊朗,當局繼續打擊女性人權捍衛者,及那些領導運動來要求結束對婦女法律歧視的活動人士。

但2009年出現了一些進展。在科威特,4名婦女首次被直接選為國會議員,該國在2005年給予婦女投票和參加競選的權利。沙烏地阿拉伯任命了首位女性政府部長,她負責婦女的教育。葉門修改了法律,丈夫是外國人的婦女可以使子女享有葉門國籍,但一項要求提高少女結婚年齡的提議尚未有決定,而該國少女早婚和被強迫結婚的現象據報仍普遍存在,這可能促成了葉門產婦的高死亡率。卡塔爾在6月有保留地加入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阿爾及利亞和約旦政府撤銷了其以前對公約的一些保留條件,但仍保持其他保留條件,這繼續損害公約終止性別歧視的性質。

在海灣地區的石油和天然氣出產國,國家經濟依靠移民勞工支撐,他們大多來自亞洲,幫助建造了世界最高的摩天大樓,該大樓於12月在迪拜隆重開放。這些勞工從事繁重勞動,但在人權方面處於底層:他們遭受虐待和剝削,經常被要求住在不為富人所見的骯髒環境中。在海灣國家和黎巴嫩等各國,處於最底層的是移民家政勞動者,她們幾乎都是婦女。一般來說她們甚至被排除在現有勞動法律的微弱保護之外,那些法律是針對建築業和其他工業的移徙工人。她們是最易遭受剝削和虐待的人,其外國人、不受保護的勞工和婦女三個身份令她們遭受三重歧視。

在該區域各地,外國移民的處境令人嚴重擔憂。來自撒哈拉以南地區的數千名被懷疑試圖獲取工作或前往歐洲的非正規移民,在阿爾及利亞、利比亞和其他國家遭到拘留或被迅速驅逐;一些人據報遭到毆打或其他虐待。埃及的保安部隊開槍打死至少19名試圖跨入以色列境內的移民,並將64人強行送回厄立特里亞,而他們在那裏面臨人權侵犯危險。阿爾及利亞政府將本國公民或外國人「非法」離開該國的行為定為犯罪。以色列國會的一項法律草案規定,對非法進入該國的外國人處以一系列的監獄徒刑,最長的徒刑是針對某些國家的公民。

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也很少得到其有權享有的保護。在黎巴嫩,巴勒斯坦難民社區規模相當大,而且已存在了一段時間,仍沒有途徑得到適當的住房和工作,也無法實現其他經濟和社會權利;為了躲避戰火,數千人在2007年逃離了巴里德河(Nahr al-Bared)難民營。他們在交戰停止兩年多後仍無法回到以前的家中。此外,黎巴嫩安全當局中止了一項旨在救助那些沒有官方證件的難民(「沒有身份證者」)的程式,那樣的難民據估計有幾千人。

在2009年遭受歧視和暴力的並非只是婦女、移民和難民。在伊朗、伊拉克和其他國家,民族和宗教少數派遭到歧視和暴力襲擊。在敘利亞,數千名庫爾德人實際上成為沒有國家的人,庫爾德少數派活動人士遭到拘留和監禁。在卡塔爾,一個被認為對1996年一場未遂政變負責的部落成員,仍被剝奪國籍,因此沒有就業和其他權利。面臨歧視的其他少數派包括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群體。例如在埃及,被懷疑是同性戀的男子被根據一項懲治傷風敗俗行為的法律而遭到起訴,並遭受有辱人格的待遇;在伊拉克,同性戀男子遭受伊斯蘭民兵實施的綁架、酷刑和殘害,而肇事者則逍遙法外。

追究過去侵害行為的責任

雖然過去發生侵犯人權行為的倖存者及受害者家人作出了勇敢的努力,來查明真相並爭取得到公正結果,2009年在處理此類侵犯人權行為方面幾乎沒有進展。阿爾及利亞政府似乎更加決心使公眾忘記1990年代發生的強迫失蹤和殺戮,敘利亞政府沒有顯示任何意願,來澄清在現總統的父親統治期間失蹤者的命運。在黎巴嫩,人權團體贏得了一項法庭命令,要求透露官方以前一項關於強迫失蹤的調查結果,但幾乎沒有跡象顯示,由不同派別組成的政府願意積極查明真相。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在荷蘭成立,任務是就一組政治罪行 ,即黎巴嫩前總理拉菲克•哈裏裏(Rafic Hariri)遇刺事件及相關的襲擊而起訴犯罪者,但沒有採取措施來調查許多其他罪行。在摩洛哥/西撒哈拉,平等與和解委員會多年前提出的法律和機構改革建議仍未被落實,當局也沒有採取步驟來為在哈桑二世國王統治期間遭受人權侵犯的人帶來公正結果,在該國王統治時期 ,國家針對異議人士和反對者的暴力極端嚴酷。在伊拉克,那些被控在薩達姆•侯賽因統治時期犯下罪行的人繼續受到審判,審案的法院具有嚴重缺陷,但仍作出死刑判決。在利比亞,1996年在阿布薩利姆監獄(Abu Salim)被殺的犯人親屬仍在等待官方調查結果,他們很遲才展開調查,而且似乎保密。

結論

在進入新千年10年後,還需要做許多工作來實現《世界人權宣言》在60多年前所列載的人權。特別是在該區域各地,國家當局表明他們不願遵守國際條約規定的義務,來保護和促進人權。這一趨勢在恐怖主義威脅面前更為惡化,該威脅被便利地用作進一步鎮壓合法批評和異議的理由。即使如此,該區域各地都有仍不氣餒的勇者,他們繼續為自己的權利和應得的待遇而大聲疾呼,並支持他人的權利。他們就是我們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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